香港结婚流程概览
许多大陆居民对香港的结婚流程知之甚少,却对在大陆的结婚流程耳熟能详。那么,大陆人在香港究竟如何领取结婚证?这一证件在内地是否同样有效?整个流程又是怎样的呢?本文将为您一一解答。

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要在香港结婚,首先需要向香港的婚姻登记处递交拟结婚通知书。这一步骤至关重要,是结婚流程的第一步。
预约递交方式
您可以通过互联网或互动话音系统24小时免费预约递交通知书。如果您打算在指定日期在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建议在举行婚礼三个月前的14日内进行预约。若错过此期限,或婚礼将在特许礼拜场所举行,或由婚姻监礼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您可预约一个日期递交通知书,该日期为您预约当天之后12个工作天内的任意一天。
每对准新人只能预约一个时间,且预约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预约成功后,您需准备相关文件,包括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或旅游证件号码,以及联络电话号码。
网上预约与电话预约
网上预约服务方便快捷,您可登录指定网站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更改、查询或取消预约,以及查询拟结婚日的最早预约日期和婚姻登记处可供举行婚礼的剩余名额。
电话预约则每天早上8时更新可供选择的举行婚礼日期,您可选择任何一所婚姻登记处及拟结婚日期,同样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
只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若您打算在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但错过了婚礼举行日期前3个月前的14日内进行预约,或婚礼将在特许礼拜场所举行,或在香港其他地方由婚姻监礼人主持,您可使用此服务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您只可预约一个日期,到您所选择的婚姻登记处或办事处递交通知书。
更改、取消或翻查预约
更改、取消或翻查预约时,请准备拟结婚双方的个人资料及查询编号。如要更改或取消预约,请至少于预约日期前1天作出。任何更改或取消预约一经确定,您的原订预约将被取消。
递交拟结婚通知书的地点
若您打算在大会堂婚姻登记处或红棉路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便须到金钟道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递交通知书。若您打算在其他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则应到有关的婚姻登记处递交通知书。如婚礼在特许礼拜场所举行,通知书可递交至金钟道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或其他婚姻登记处(大会堂婚姻登记处或红棉路婚姻登记处除外)。
拟结婚通知书的展示
通知书将在婚姻登记处(大会堂婚姻登记处及红棉路婚姻登记处除外)和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公开展示至少15整天。在此期间,任何在法律上获授权人士可对该宗婚姻提出反对。若在15整天的展示期内无人提出反对,且拟结婚双方符合所有法定要求,双方便可在“婚姻登记官证明书”签发后,按《婚姻条例》的规定缔结婚姻。
婚礼须于递交通知书后三个月内进行,否则该通知书便会作废,之后如欲举行婚礼,必须重新递交通知书。
离婚人士的特别规定
若您或您的伴侣是离婚人士,必须提交由管辖法院所发出有关其先前婚姻的解除婚姻判令,以作证明。并在举行婚礼前,向婚姻登记官递交一份盖有印章的法院最后判令的核证副本。若一方在日本离婚,须提供文件以证明一方或其前配偶在办理离婚时惯常居于日本。如提交的离婚文件并非以英文或中文书写,必须递交该文件的核证翻译本。
递交婚姻登记材料
在递交通知书时,您们须出示有效的旅行证件。您们不用填写申请表格,但必须提供下列个人资料,供婚姻登记处职员准备及印制通知书之用:全名、婚姻状况(即是否未婚)、职业、年龄、住址、双方父母的姓名。
成功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后,建议使用网上服务预先递交婚姻登记的所需资料,以节省在赴约当日在柜位办理递交通知书手续的时间。如选择经网上递交婚姻登记的所需资料,最迟须在所预约的日期前1天经网上递交所需资料。所递交的婚姻登记所需资料,部分将用于拟备拟结婚通知书及结婚证书,请确保所递交的资料正确无误。

婚礼的安排
您们可任选一种方式举行婚礼,其中在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是较为常见的方式。结婚当日,您们须在与婚姻登记官约定时间15分钟前到达,并带备有效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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