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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妇联联合司法部、最高法发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十大典范案例

    家和万事兴: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新典范

      家和,则万事兴;家齐,则国安宁。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全国妇联携手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共同精选了10件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典范案例。这些案例不仅涵盖了婚姻、子女抚养、老人赡养、遗产继承等核心纠纷类型,更展示了调解工作的智慧与创新,为同类纠纷的化解提供了宝贵经验。

    全国妇联联合司法部、最高法发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十大典范案例

      这些典范案例,既体现了调解员精准化解矛盾、巧妙平衡法理与人情的卓越技巧,也展现了统筹多元行政解纷资源、融合社会专业力量的创新模式。同时,大数据分级预警、数字赋能调解应用等前沿探索,更是为调解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它们共同彰显了新时代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在弘扬家风、传承美德、维护权益、促进和谐方面的关键作用。

    典范案例详解:“德清嫂”四步诊疗法显神通

      在众多典范案例中,“德清嫂”运用“四步诊疗法”化解再婚多子女遗产继承纠纷的案例尤为引人注目。
    【基本案情】李某(男,1924年生)与柳某(女,1946年生)于2000年登记结婚,2024年李某病故且未留遗嘱。李某历经三段婚姻,前两任妻子均病故,与第一任妻子育有四子女,与后两任妻子无子女,但后两任妻子婚前各有两子女。李某病故后,其四子女与柳某就财产分配问题爆发激烈冲突。

      李某四子女认为柳某曾为保姆,不应享有继承权,且指责其侵占父亲财产。而柳某则坚称自己与李某是合法婚姻,多年来悉心照料李某及其孙辈,现年迈无经济来源,应享有继承权,并提供账本证明存款主要用于日常生活开支及部分给予了李某四子女。

    调解过程:四步诊疗法化解矛盾

    第一步:望形晓神,全景调查把准脉
      “德清嫂”工作室调解员未急于组织双方碰面,而是耗时半月走访当地居委会、司法所、李某原单位及邻居,查阅相关档案,摸清核心背景。初步判定本案为“再婚+无遗嘱+财产权属复杂”的法定继承纠纷,特别是案涉房产权属是核心关键。

    第二步:闻声察情,冷热处理对症诊
      在首次面对面调解现场,双方情绪激动,指责与辩解交织。调解员判断直接对话会激化矛盾,当即转为“背对背”沟通。倾听李某四子女对父亲财产的担忧与情感执念,引导其共情柳某的多年付出与困境,锁定核心矛盾是子女对柳某的不信任。

    第三步:问心看病,法理情融合找病原
      第二次调解中,经当事人同意,调解员争取公证处介入。公证处协调多部门核查,证实案涉房产是李某与第二任妻子的共同财产。调解员同步精准释法,让双方认识到矛盾源于信息差、法律认知偏差与历史积怨,初步达成“先解决资金分配,房产另案处理”的共识。

    第四步:切脉医症,利益平衡除病灶
      第三次调解中,调解员聚焦“平衡法理人情”这一核心,引导各方拟定调解方案。资金方面兼顾各方合法权益,考虑柳某无经济来源且二十年来对李某照顾有加,因此在抚恤金、存款余额共计22.5万元的分配中,由柳某分得13.6万元,李某四子女平均分配剩余8.9万元。房产问题因涉及第二任妻子的子女,双方同意后续协商解决,柳某放弃房产继承权。双方对此方案无异议并达成书面调解协议,在现场握手言和。

    全国妇联联合司法部、最高法发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十大典范案例

    典范意义:人民调解守护家庭和谐

      本案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在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四步诊疗法”,调解员不仅精准化解了矛盾,更巧妙平衡了法理与人情,为同类纠纷的化解提供了有益借鉴。同时,这也彰显了新时代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创新与活力,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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