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奸风波:情夫坠亡引索赔
近日,一起因捉奸引发的意外坠亡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名男子在发现妻子出轨后,带人前往酒店捉奸,却不料情夫在试图逃走时意外坠楼身亡。情夫的家属随后将捉奸男子、其妻子、帮忙捉奸的朋友以及酒店方一同告上法庭,索赔高达86万余元。那么,这起案件法院究竟是如何裁决的呢?

据悉,事发当天,36岁的李浩(化名)通过妻子王娟(化名)的异常行为,敏锐地察觉到了她的外遇。王娟的情人张成(化名)与她各自有家庭,却因一次装修购买卫浴的契机相识并发展出不当关系。2018年2月1日下午,李浩悄悄返回江华县,未告知王娟。当晚11时左右,王娟与张成相约开房,李浩则尾随其后,发现了妻子的行踪。
捉奸过程:意外频发
李浩在发现妻子进入酒店后,立刻给她打了电话。王娟接完电话后匆忙返回家中,但未见到李浩,于是再次约张成来接她。李浩看到王娟上车后,继续跟随他们来到酒店。监控显示,2018年2月2日凌晨,王娟和张成先后进入了1212房间。李浩证实后,打电话叫来了四个朋友,准备捉奸。
然而,当李浩等人踢开房门冲进房间时,却发现卫生间里只有王娟一人,张成不见踪影。随后,他们从酒店保安口中得知,有人从楼上掉了下来。李浩等人立刻下楼查看,发现坠楼的男子正是张成。警方和刑警大队对现场进行了勘查,报告显示,从李浩等人踢门到张成坠楼,仅相差6秒。现场勘查发现,房门被踢开,房间内物品凌乱,飘窗上留有残缺不全的鞋印。
法院裁决:责任归属
张成的家属将李浩、王娟、帮忙捉奸的四人以及酒店方一同告上法庭,索赔86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从监控视频和被告的询问笔录来看,李浩等人的踢门行为并不一定直接威胁到张成的生命。张成坠楼是他自主选择的结果。
法院指出,1212房间位于酒店十二楼,张成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当清楚十二楼与地面的高度。他与王娟深夜在酒店房间的行为是不道德、不正当的,被人发现后要承担社会谴责的风险。这种风险从他们进入房间时就已经存在,并非因为被告的踢门行为而产生。张成推开窗户离开房间的行为,没有受到外力胁迫,是他的自主行为。
此外,法院认为,王娟在酒店开单人间,未明确标注只准许一人入住,张成入住也是酒店的客户。但考虑到窗台高度较低且无护栏,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法院判决酒店承担5%的赔偿责任,即40502.85元。
延伸阅读:捉奸需谨慎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面对配偶的出轨,捉奸并非明智之举。婚外情高发已成为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主要诱因之一,但捉奸过程中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如果处理不当,不仅拍摄的“捉奸视频”等证据可能无法获得法庭的支持,甚至还会因激情之下故意殴打、侮辱“小三”等人而触犯刑律。
那么,面对配偶的出轨,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首先,需要冷静头脑,思考捉奸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是为了单纯的教训对方和“小三”,还是为了挽救婚姻和家庭?如果只是为了出口恶气、教训对方,采取捉奸的方式是不可取的。通常情况下,捉奸容易演变成暴力事件,将婚姻家庭推向反面。

其实,处理夫妻矛盾不一定非要通过捉奸这种极端手段。比如,可以通过沟通、协商、寻求专业帮助等方式来解决问题。如果你还想挽救婚姻和家庭,那么更需要冷静和理智地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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