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新典范:司法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
家和万事兴,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司法部、全国妇联与最高人民法院携手,共同选编了10件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典范案例。这些案例不仅展示了调解工作的独特优势与显著成效,更为同类纠纷的化解提供了宝贵的示范与指引。

案例类型丰富多样,涵盖了婚姻纠纷、子女抚养、老人赡养及遗产继承等多个方面。它们不仅体现了调解员精准化解矛盾、平衡法理人情的智慧,还展示了多元行政解纷资源与社会专业力量的深度融合,以及大数据分级预警、数字赋能调解等创新实践。这些案例充分彰显了新时代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在弘扬家风、传承美德、维护权益及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
“德清嫂”四步诊疗法:再婚遗产继承纠纷的化解之道
基本案情回顾:
李某(男,1924年生)与柳某(女,1946年生)于2000年登记结婚,2024年李某病故且未留下遗嘱。李某历经三段婚姻,与第一任妻子育有四子女,与后两任妻子无共同子女。李某去世后,其原配四子女与柳某就财产分配问题爆发激烈冲突。四子女认为柳某作为保姆不应享有继承权,且长期侵占李某财产;而柳某则坚称自己与李某是合法婚姻,多年来悉心照料,应享有继承权。
调解过程与结果:
“德清嫂”调解工作室以“四步诊疗法”巧妙化解了这一复杂纠纷。
第一步:望形晓神,全景调查把准脉。
调解员未急于组织当事人碰面,而是耗时半月走访多方,查阅档案,摸清核心背景。初步判定本案为“再婚+无遗嘱+财产权属复杂”的法定继承纠纷,特别是房产权属是核心关键。
第二步:闻声察情,冷热处理对症诊。
在首次面对面调解中,双方情绪激动,矛盾激化。调解员当即转为“背对背”沟通,倾听各方诉求,引导共情,锁定核心矛盾是子女对柳某的不信任。
第三步:问心看病,法理情融合找病原。
第二次调解中,经当事人同意,调解员争取公证处介入,证实房产权属争议。同时,精准释法,明确遗产分配原则,让双方认识到矛盾源于信息差、法律认知偏差与历史积怨。
第四步:切脉医症,利益平衡除病灶。
第三次调解中,调解员聚焦“平衡法理人情”,引导各方拟定调解方案。资金方面兼顾各方合法权益,房产问题则由李某四子女与第二任妻子的子女后续协商解决。双方最终达成书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典范意义:人民调解在家庭和谐中的重要作用
本案充分展现了人民调解在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中的不可或缺作用。它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更促进了家庭成员间的理解与包容,为构建新时代婚姻家庭和谐关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贡献了力量。

各级妇联、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健全长效协作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以更高效的联动、更务实的举措,共同推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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