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情感文章 > 婚姻
  • 全职太太离婚获5万家务补偿,法律如何看待家庭贡献价值?

    全职太太离婚获补偿,家务价值引热议

      “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这句曾经广为流传的浪漫誓言,如今在现实的法庭上迎来了新的考量。近日,北京房山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全职太太王女士因承担大量家务劳动,最终获得法院判决的5万元家务补偿,这一事件迅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全职太太离婚获5万家务补偿,法律如何看待家庭贡献价值?

      据悉,王女士与陈先生于2015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然而,三年后双方因矛盾分居,孩子随王女士生活。2020年,陈先生第三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及债务。王女士则认为,自己婚后承担了照顾孩子、料理家务等大部分家庭事务,而陈先生除了上班外,几乎不参与家庭事务,因此要求对方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共计16万元。

    法院判决:家务劳动具有无形价值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陈某与王某离婚,孩子由王某抚养,陈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同时,法院还判决陈某给付王某家务补偿款5万元。这一判决结果迅速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不少网友纷纷表示:“家务劳动终于得到了法律的认可。”

      主审法官冯淼在回应时表示,家务劳动虽然看似无形,但却可能形成无形的财产价值,比如配偶另一方个人能力的提高、个人学历的增长等。在《民法典》的大框架下,家务补偿款的金额主要是由法官合理合情合法地行使自由裁量权,综合考虑双方婚后共同生活的时间、女方在家务劳动中的具体付出情况、男方个人的经济收入以及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等因素后确定的。

    法律背景:家务补偿条款的历史与现状

      此次判决适用的条文是今年施行的《民法典》第1088条,该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而在此之前,与家务补偿有关的法律条文主要见于原《婚姻法》第四十条,但该条款往往因夫妻之间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没有书面约定而难以真正得到保障。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沛霖表示,从司法实践上看,这起判决的结果实属难得。他指出,家庭纠纷调解是法院按法律规定的要求,大多数离婚案都会以调解结案,尤其在对女方证据不利的情况下,法院不会轻易作出判决。而此次判决,无疑是对家务劳动价值的一种法律认可。

    社会观念:家务劳动是否应被视为职业?

      尽管法律已经对家务劳动的价值给予了认可,但在社会上,一些观念仍然认为从事家务的一方是从属性质的,没有真正认识到家务也是一份工作。在中国公益律师、北京源众性别发展中心创办人李莹看来,有些国家已经将家务作为一份职业来看待,而在我国,家务劳动的价值仍然有待进一步认识和提升。

      婚姻家事律师、北京家理律所创始人易轶也表示,家务补偿是在财产分割之后额外给予的,这起判决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起码从法律的角度认可了家务劳动的客观价值。她认为,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制度的完善,家务劳动的价值将会得到更加充分的认可和保障。

    取证难题:家务补偿如何举证?

      然而,在要求家务补偿的过程中,如何举证却成为了一个难点。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要求家务补偿的一方应提供相应的证据。但在实践中,家务工作往往难以量化,如何举证成为了一个难题。

    全职太太离婚获5万家务补偿,法律如何看待家庭贡献价值?

      冯沛霖律师表示,既然是夫妻,就不太可能把生活的点点滴滴都合成证据收集起来,不然这个日子肯定没法过。他建议,在家务补偿方面,弱势方的举证责任应该要轻一些,主要的举证责任应该是家庭收入、消费水平等等。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7219790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olinan.com/qinggan/1362.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