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婚姻登记新规,全市通办正式启动
在以往,办理结婚或离婚手续必须前往户籍所在地,这无疑给那些人户分离的市民带来了诸多不便。然而,好消息来了!据上海民政部门最新消息,自2022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上海市将开展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试点结束后,这一便捷服务将正式实行,为市民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婚恋服务。

想要了解更多详情?别急,小云这就为您揭秘!从8月31日起,市民可以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等渠道,搜索“婚姻登记预约”,选择任一试点区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跨区办理的预约。不过,由于试点区每日接待情况不同,建议您提前拨打电话进行咨询,以免耽误您的宝贵时间。
全市通办,哪些业务可以办理?
在全市通办试点期间,主要办理的业务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但需要注意的是,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涉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以及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事项,暂不实行全市通办。不过,随着条件的成熟,这些业务也将逐步纳入全市通办的范畴。
特殊人群,如何享受便捷服务?
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等不方便网上预约的人群,各区的婚姻登记机关也设有绿色通道。市民可以拨打各区电话进行咨询,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到便捷的婚恋服务。
防疫要求,办理婚姻登记需注意
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办理婚姻登记也需要遵守一定的防疫要求。市民进入婚姻登记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和72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同时,要保持安全距离,有序进入大厅。后续,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最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在婚姻登记高峰日或突发情况下,为保障市民健康和场所安全,婚姻登记机关会采取现场人员限流、分流等防控措施。希望市民能够理解并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婚恋服务环境。
办理婚姻登记,需携带哪些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原件以及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而办理离婚申请时,则需要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原件以及结婚证。如果是离婚登记(发证),则还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受理回执单以及男女双方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常见问题解答,助您顺利办理
Q:在试点区办理离婚申请后,户籍在本市内迁移,是否影响后续领取离婚证?
A:全市通办试点后,户籍在本市内迁移不影响后续领取离婚证。但需注意,领证仍需在第一次提出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男女双方户籍均迁移出本市的,则需要到新的户籍地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Q:如果当事人已经办理了离婚申请,遇受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因不可抗力因素暂停办理婚姻登记该怎么办?
A:根据民政部相关规定,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婚姻登记机关暂停婚姻登记业务办理的,当事人无法在规定期间内申请发给离婚证的,适用办理期间中止。中止情形消除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及时发布恢复办理公告,并顺延离婚登记办理期限。

Q:如果本市户籍居民忘了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否还可以办理婚姻登记?
A:可以办理。根据本市“两个免于提交”相关规定,凡是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因此,即使忘记携带相关证件,市民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证明自己的身份和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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