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的基本条件
想要步入婚姻的殿堂,首先需要了解办理结婚登记的基本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满足以下几点:一是婚姻登记处需具有管辖权,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必须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二是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是男方需年满22周岁,女方需年满20周岁;四是双方均无配偶,包括未婚、离婚、丧偶等情况;五是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六是双方必须自愿结婚,并能明确表达出自愿结婚登记的意愿。

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手续
了解了结婚登记的基本条件后,接下来就是准备所需的手续材料了。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供双方户口簿、双方居民身份证以及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对于再婚的当事人,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当前婚姻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初审判决的需提供生效证明)。所有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的。
特殊情况下的婚姻登记
现役军人如何办理婚姻登记?
对于现役军人来说,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时,现役军人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以及双方合影照片等。
年龄未满但生日当天可以登记吗?
以男方当事人1999年1月15日出生为例,到2021年1月15日生日当天,他已经满22周岁,根据《民法典》规定,是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
身份证或户口簿丢失怎么办?
如果身份证丢失或过期,可以持临时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户口簿丢失的,可以持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办理。所有证件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
集体户口如何办理婚姻登记?
对于集体户口的当事人,可以持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注意的是,持集体户口个人单页的,页面上需要有详细住址记载并盖有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如果单页无住址,需要复印首页及索引页,并一并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保管单位印章。
婚姻登记的常见问题解答
一方当事人可以不到场吗?是否可以委托?
不可以。当事人双方必须同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可委托办理。
办理婚姻登记对照片有什么要求?
办理结婚登记、补领结婚证需要提供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办理离婚登记、补领离婚证则需要各提供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照片要求真实、清晰,纸张符合存档要求,不能使用PS、合成等照片。非军人身份当事人不能使用着军装,非警察当事人不能使用穿警察制服拍摄的照片办理婚姻登记。
济南市跨区域婚姻登记如何规定?
为方便群众办理婚姻登记业务,济南市自2020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试点工作。户籍在济南市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全市任一区县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但涉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补办结婚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县办理。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实行预约受理制,暂不受理未预约的业务申请。当事人可通过登陆山东省民政厅官网进行预约。
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去哪办理?
自2019年4月1日起,我省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下放至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能否到民政部门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根据民政部于2015年9月2日印发的相关通知,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结婚证或离婚证遗失后可以补领吗?
可以补领。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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