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实务沙龙概览
2022年,家事法实务沙龙持续为法律界带来前沿话题与深度探讨。本年度沙龙活动精彩纷呈,其中第73期尤为引人注目,主题聚焦于“网络虚拟财产、知识产权等特殊资产的继承”。本期沙龙由家事法苑团队精心策划,汇聚了杨竹一、黄忠、季凤建、马麟、陈丹妮等多位法律专家,共同剖析特殊资产继承的法律难题与实践策略。

在回顾2022年家事法实务沙龙系列活动时,我们发现每一期都紧扣时代脉搏,从家事纠纷调解的道与术,到涉外家事案件调解的难点,再到恋爱同居期间金钱往来的纠纷处理,以及婚内抚养费问题的实务研讨,无不展现出家事法领域的广泛性与复杂性。
网络虚拟财产与知识产权继承:法律空白与实践挑战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民事权利的种类日益多元化,特殊资产类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遗产的范围,包括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从而确立了网络虚拟财产、知识产权的可继承性原则。然而,现行法律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仍存在诸多空白,司法实践中知识产权的继承也面临诸多模糊地带。
在此背景下,家事法实务沙龙第73期邀请了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杨竹一律师作为首位分享嘉宾。杨律师不仅拥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还是四川省律师协会民商委委员、成都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他深入剖析了虚拟财产在赠与和继承情境下的处理区别,通过具体案例展示了法院在处理网络店铺经营权、商标等虚拟财产时的判决逻辑与折价补偿方式。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与继承策略
杨竹一律师指出,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虽然以数据形式存在,但由于其具有一定的价值,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且具有合法性,能够为人所掌控,因此属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交易的特殊财产。他进一步探讨了手机号码、微信公众号等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与继承问题,强调了折价补偿方式在财产分割中的应用。
同时,杨律师还对比了美国《受托人访问数字资产和数字账户法》与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明确了继承人出于自身合法需要可以继承与处理数字资产与信息的权利。他建议,在艺术品遗产的继承与遗赠中,应在遗嘱中设立遗产管理人,将艺术品或其他虚拟财产的全部权利列明清单指定,并最好将每项权利落实到特定继承人。
数字资产继承:法律视角与实践探索
随后,西南政法大学的黄忠教授作为第二位分享嘉宾,从司法裁判的角度探讨了数字资产在继承视角下的法律意义。黄教授指出,当前司法裁判中尚未出现典型的网络虚拟财产裁判文书,但数字资产的概念与“用户生成内容”概念表明立法者希望避免一开始就给这一新兴财产类型做法律的定性。
他分析了“死者社交账户”等数字遗产的增加对商业实践的影响,以及通过第三方保管解决数字资产继承的法律与操作障碍。黄教授还介绍了新修订的数字资产法对数字财产继承范围的类型化区分与电子遗嘱方式的优先性选择设计,强调了将个人数字资产纳入遗产范围的合法性与必要性。

在隐私保护与数字资产保护方面,黄教授指出两者是两个层面的问题。他通过可永久阅读的文章、有版权文件以及理财投资等例子,说明了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在推定被继承人意志方面的作用。同时,他借鉴了美国立法中指定数字资产未来接收人的做法,为我国的数字遗产立法提供了有益参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7219790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olinan.com/qinggan/40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