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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登记新规:6月1日起实现“跨省通办”

      近日,民政部及省民政厅联合发布最新部署,自6月1日起,婚姻登记将迎来重大调整,实现两项业务的“跨省通办”。这一新规无疑为众多婚姻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重磅!6月1日起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新规来袭

      根据新规,对于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江苏省内的婚姻当事人,他们可以在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无需再提供居住证。而对于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的婚姻当事人,只需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即可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跨省通办业务范围及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婚姻登记实现了“跨省通办”,但并非所有业务都适用。补办结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查询等业务,目前暂不实行跨区域办理。

    婚姻登记常见问题解答

    Q1:我市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有哪些?
       答:具体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可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Q2: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的婚姻当事人,还须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以及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彩色合影证件照片。

    Q3: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办理离婚登记需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的婚姻当事人,还须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结婚证、各提交2张2寸近期单人半身免冠同版彩色证件照片,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如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应到法院申请调解离婚或诉讼离婚。

    Q4:婚姻登记是否需要网上预约?
       答:为节省现场办理时间,倡导市民提前网上预约并上传相关材料进行资料预审。网上预约可登录江苏省婚姻登记在线服务平台,或拨打登记处电话、现场预约进行申请,也可通过“江苏民政”微信公众号、“苏服办”APP、“无锡发布”公众号等渠道搜索婚姻预约进行预约办理。

    Q5: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答: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持集体户口单页的,页面上须有详细住址记载并盖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单页无住址的,须复印首页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保管单位印章。

    Q6: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答:结婚证遗失的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且至今一直维持该状况的,双方可以带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彩色合影证件照片,到原登记机关或现户口所在地的区婚姻登记处补领结婚证。户籍在无锡市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全市范围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补领结婚登记证。

    Q7:民政部门能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单身证明吗?
       答:根据相关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所需证明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为方便百姓办事,婚姻登记部门可为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单位提供核实保存的婚姻信息。

    重磅!6月1日起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新规来袭

      最后,祝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愿每一对新人都能在这个美好的时代里,携手共度幸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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