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新规将于2025年5月10日正式施行
4月9日,备受瞩目的新修订《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公布,并将于2025年5月10日起全面实施。此次条例修订涉及婚姻登记的多个方面,旨在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促进家庭和谐。

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全文共6章28条,涵盖了“总则”“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核心内容。条例的修订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婚姻登记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广大民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婚姻登记服务。
新规三大亮点,助力婚姻登记升级
亮点一:婚姻家庭服务全面升级
新规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综合性婚姻家庭服务指导工作,并构建完善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通过倡导文明婚俗,促进家庭和谐,引导民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和家庭观。同时,婚姻登记机关将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的作用,为民众提供全方位的婚姻家庭支持。
亮点二: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
为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的便利性,新规实行了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制度。这意味着,无论民众身处何地,都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大大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亮点三:婚姻登记服务持续优化
新规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场所的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从硬件设施到软件服务,都将得到全面提升,为民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婚姻登记环境。
新规具体条款解读,保障婚姻登记权益
根据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便民原则确定的乡(镇)人民政府。而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则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机关。
新规还明确了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婚姻登记时的各项职责,包括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及时报告疑似被拐卖或绑架的妇女等。同时,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发现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现实危险时,应及时劝阻并告知受害人寻求救助的途径。
结婚登记流程简化,证件材料要求明确
在结婚登记方面,新规明确了内地居民、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国人申请结婚登记时应出具的证件和书面材料。例如,内地居民需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而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则需出具有效通行证或居住证、身份证以及经公证的无配偶及血亲关系声明等。

此外,新规还鼓励婚姻登记机关为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预约、颁证仪式等服务,并鼓励当事人邀请双方父母等参加颁证仪式,以增添婚姻登记的仪式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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