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典范案例引领和谐新风尚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全国妇联携手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共同遴选并发布了10件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典范案例。这些案例不仅展现了调解工作的智慧与技巧,更为同类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宝贵的示范和指引。

此次发布的案例涵盖了婚姻纠纷、子女抚养、老人赡养、遗产继承等多个方面,每一例都凝聚着调解员的智慧与心血。它们不仅精准化解了矛盾症结,巧妙平衡了法理与人情,更在统筹多元解纷资源、融合社会专业力量方面进行了创新探索。同时,大数据分级预警、数字赋能调解应用等新模式的尝试,也为调解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案例精选:再婚多子女遗产继承纠纷的智慧调解
在众多案例中,一例关于再婚多子女遗产继承纠纷的调解尤为引人注目。李某(男,1924年生)与柳某(女,1946年生)于2000年登记结婚,2024年李某病故且未留下遗嘱。李某历经三段婚姻,与前两任妻子育有子女,而与第三任妻子柳某无共同子女。李某去世后,其原配子女与柳某就财产分配问题产生了激烈冲突。
李某原配子女认为,柳某作为保姆不应享有继承权,且长期侵占李某财产。而柳某则坚称自己与李某是合法婚姻,多年来悉心照料李某及其孙辈,应享有继承权。双方矛盾积怨已久,关系复杂,争议僵持不下,最终向“德清嫂”调解工作室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四步诊疗法化解难题
“德清嫂”调解工作室运用“四步诊疗法”,巧妙化解了这一难题。
第一步,望形晓神,全景调查。调解员耗时半月走访多方,查阅档案,摸清核心背景,初步判定本案为“再婚+无遗嘱+财产权属复杂”的法定继承纠纷。
第二步,闻声察情,冷热处理。在首次调解中,调解员判断直接对话会激化矛盾,当即转为“背对背”沟通,倾听双方诉求,引导共情,锁定核心矛盾。
第三步,问心看病,法理情融合。第二次调解中,调解员争取公证处介入,精准释法,让双方认识到矛盾源于信息差、法律认知偏差与历史积怨。
第四步,切脉医症,利益平衡。第三次调解中,调解员聚焦“平衡法理人情”,引导各方拟定调解方案,资金方面兼顾各方合法权益,房产问题则由双方后续协商解决。
调解成果:握手言和,共筑和谐
经过三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书面调解协议。在资金分配上,柳某分得13.6万元,李某四子女平均分配剩余8.9万元。房产问题因涉及第二任妻子的子女,双方同意后续协商解决,柳某放弃房产继承权。双方对此方案无异议,并在现场握手言和,为这一长期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这一典范案例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在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各级妇联、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健全长效协作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推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构建新时代婚姻家庭和谐关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7219790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olinan.com/qinggan/62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