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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妇联联合司法部、最高法发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十大典范案例

    家和万事兴: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新典范

      家和方能万事兴,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全国妇联携手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共同精选并发布了10件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典范案例。这些案例不仅全面覆盖了婚姻纠纷、子女抚养、老人赡养、遗产继承等核心领域,更展示了调解工作的智慧与创新,为同类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宝贵借鉴。

    全国妇联联合司法部、最高法发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十大典范案例

    典范案例:多元调解,智慧化解

      此次发布的典范案例,每一例都蕴含着调解员们的智慧与心血。它们不仅精准捕捉了矛盾的核心,巧妙平衡了法理与人情,更在调解技巧上展现了高超的艺术。从统筹多元行政解纷资源,到深度融合社会专业力量,再到大数据分级预警与数字赋能调解应用,这些案例无一不体现了新时代调解工作的创新与协同。

      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案例充分彰显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在弘扬优良家风、传承家庭美德、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关键作用。它们如同一面面镜子,映照出调解工作的价值与意义,也为未来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工作指明了方向。

    案例速览:“德清嫂”调解再婚遗产纠纷

      在众多典范案例中,“德清嫂”运用“四步诊疗法”成功化解再婚多子女遗产继承纠纷的案例尤为引人注目。
    【基本案情】李某(男,1924年生)与柳某(女,1946年生)于2000年登记结婚。2024年,李某病故且未留下遗嘱。李某历经三段婚姻,前两任妻子均病故,与第一任妻子育有四子女,与后两任妻子无子女,但后两任妻子婚前各育有两子女。李某去世后,其原配四子女与柳某就财产分配问题产生了激烈冲突。

      【调解过程】面对这一复杂纠纷,“德清嫂”调解工作室发挥了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他们采用“四步诊疗法”,首先通过全景调查摸清案件背景,发现李某与后两任妻子再婚时,子女均已成年,无抚养关系,且房产涉及李某两段婚姻,权属可能存在争议。
    接着,在首次面对面调解中,调解员敏锐地察觉到直接对话可能激化矛盾,于是转为“背对背”沟通,倾听各方诉求,引导共情,锁定核心矛盾是子女对柳某的不信任。
    在第二次调解中,调解员争取公证处介入,精准释法,让双方认识到矛盾源于信息差、法律认知偏差与历史积怨。
    最后,在第三次调解中,调解员聚焦“平衡法理人情”,引导各方拟定调解方案,资金分配兼顾各方合法权益,房产问题则由李某四子女后续与第二任妻子的子女协商解决。

      【调解结果】经过调解员的智慧与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书面调解协议,在现场握手言和。这一案例不仅成功化解了纠纷,更体现了人民调解在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全国妇联联合司法部、最高法发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十大典范案例

    展望未来:推动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婚姻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各级妇联、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健全长效协作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以更高效的联动、更务实的举措,共同推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这不仅有助于构建新时代婚姻家庭和谐关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更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作出了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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