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和万事兴: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新典范
家和万事兴,这一古训在现代社会依然熠熠生辉。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其和谐稳定直接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最高人民法院携手全国妇联、司法部,共同编纂并发布了十件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不仅涵盖了婚姻、子女抚养、老人赡养、遗产继承等核心领域,更展示了调解工作的智慧与创新,为同类纠纷的化解提供了宝贵的示范与指引。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不仅是对调解技巧与治理智慧的集中展示,更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诠释。它们通过精准化解矛盾、巧妙平衡法理人情,展现了调解工作的艺术与魅力。同时,案例中还融入了大数据分级预警、数字赋能调解应用等前沿探索,彰显了调解工作在科技助力下的新发展。
典型案例解析:“德清嫂”四步诊疗法显神威
在众多典型案例中,“德清嫂”运用“四步诊疗法”化解再婚多子女遗产继承纠纷的案例尤为引人注目。该案例涉及复杂的人际关系与财产权属问题,考验着调解员的智慧与耐心。
第一步:望形晓神,全景调查把准脉
调解员并未急于组织当事人会面,而是深入当地居委会、司法所、李某原单位及邻居进行走访,查阅相关档案,全面摸清案件背景。通过细致入微的调查,调解员发现李某与后两任妻子再婚时,子女均已成年,无抚养关系;且李某四子女与两任继母及其子女积怨已久,纠纷容易激化。特别是案涉房产权属复杂,成为调解的关键难点。
第二步:闻声察情,冷热处理对症诊
在首次面对面调解中,双方情绪激动,矛盾一触即发。调解员迅速判断形势,转为“背对背”沟通,倾听各方诉求与情感执念。通过共情与引导,调解员锁定了核心矛盾——子女对柳某的不信任与怀疑其贪财。同时,也了解到柳某渴望付出被认可、晚年有保障的迫切需求。
第三步:问心看病,法理情融合找病原
第二次调解中,调解员争取公证处介入,协调多部门核查房产权属。经证实,案涉房产为李某与第二任妻子的共同财产,第二任妻子的两个子女有权继承相应份额。但二人暂时无法参与继承公证和调解,房产权属争议只能暂时搁置。调解员同步精准释法,明确遗产分配原则与丧葬费、抚恤金的性质,让双方认识到矛盾源于信息差、法律认知偏差与历史积怨。
第四步:切脉医症,利益平衡除病灶
第三次调解中,调解员聚焦“平衡法理人情”这一核心,引导各方拟定调解方案。资金方面兼顾各方合法权益,考虑柳某无经济来源且多年照顾李某有加,因此在抚恤金、存款余额共计22.5万元的分配中,由柳某分得13.6万元,李某四子女平均分配剩余8.9万元。房产问题因涉及第二任妻子的子女,双方同意后续协商解决,柳某放弃房产继承权。最终,双方对此方案无异议并达成书面调解协议。

展望未来: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婚姻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级妇联、司法行政机关将进一步健全长效协作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以更高效的联动、更务实的举措,共同推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这些典型案例的示范与引领,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将更加专业、高效、人性化,为构建新时代婚姻家庭和谐关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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