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补领背景与重要性
随着社会信息化步伐的加快,婚姻登记证的应用场景日益广泛,从房产交易、银行信贷到子女入学、户口迁移等,无一不体现出其重要性。然而,由于历史原因或个人疏忽,部分居民的结婚证可能存在遗失、损毁或信息不一致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镇安民政部门特此发布结婚证补领指南,帮助居民顺利补领新证。

补领结婚登记的条件
要补领结婚证,首先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双方曾办理过结婚登记,且目前婚姻关系仍然存续。
2. 因结婚证遗失、损毁、信息不一致或变更等原因需要补领。
3. 原发证机关为镇安县辖区内,或男女双方或至少一方户口所在地在镇安县辖区内。
补领所需证件与材料
补领结婚证时,需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1. 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旧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原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若无结婚证和档案,则需提交原发证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3. 双方当事人近期2寸红底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4. 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场办理,并签字和按指纹确认。
特殊情况处理与注意事项
针对原结婚证存在的各种异常情况,补领时需特别注意:
结婚证遗失或损毁:
- 若有原结婚登记档案可查,请先到档案馆复印并加盖查档专用章,经婚姻登记处核对信息一致后,可凭档案、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直接补证。
- 若无婚姻登记档案可查,当事人需提供原发证人民政府出具的曾办理过婚姻登记的《证明》,并加盖公章,凭此证明、双方身份证、户口本补领结婚证。
原结婚证系2004年以前乡镇政府颁发未入网:
- 若有原结婚证且双方个人信息与现在身份证件信息完全一致,提供双方原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直接补领。
- 若原结婚证丢失或损毁又无登记档案可查,请按上述遗失或损毁情况准备。
- 如原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档案中个人身份信息和现在身份证件不一致,涉及变更的请出具相关变更证明,可凭证明、原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档案、双方身份证、户口本补领。
信息不一致的其他情况:
- 若原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档案上因姓名使用同音字、出生日期使用农历等原因导致和现在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且双方当事人户口本上显示夫妻关系的,当事人书面说明原因后可不出具证明,提交原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档案、双方身份证、户口本补领。
- 现役军人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状况登记证明前来补领,三种证件中个人信息必须一致,不一致的请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特别提醒:
- 当事人户口本婚姻状况栏请先确认显示为“已婚”,如婚姻状况不是“已婚”的请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更新。
不同年代结婚证补领提示
看看您的结婚证是以下哪个年代的版本吗?如果是,请尽早来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补领吧!

50年代、60年代、70年代、80年代、90年代以及2004年至今的结婚证均可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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