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下发新通知,妇女权益保障再升级
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即将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传来振奋人心的消息:正式下发《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一举措,无疑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彰显了国家对妇女权益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不仅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立法举措,更是我国妇女保护的专门法律规范,是国家人权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明确要求,多管齐下保障妇女权益
《通知》明确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从多个方面入手,切实保障妇女权益。一方面,要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加强对涉及妇女合法权益的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确保妇女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另一方面,要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从严惩处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犯罪行为,为妇女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同时,深入开展对涉案妇女的司法救助,让她们在遭遇困境时能够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关怀。
协同,共筑妇女权益保护网
《通知》还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结合检察职能,制定有力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落实。要加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间的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强与其他有关机关和组织的联动协作,协同发力,共同推进落实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机制。
这一系列举措的实施,将有助于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妇女权益保护网,让妇女在社会的各个角落都能享受到应有的权益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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