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健康管理措施发布背景
9月7日,浙江省防控办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省疫情防控办〔2022〕89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动态调整及最新疫情形势,经专家团队综合研判,正式发布最新版省外来浙返浙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此次更新旨在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为跨省流动人员提供科学指引。
重点地区健康管理清单
青海省西宁市重点区域
湟源县城关镇丽都新苑小区9号楼、和平乡和平村4社、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良教乡上治泉村第二自然村等区域实施严格管控措施。桥头镇解放北路滨河绿洲小区4号楼、安门路居高财富小区6号楼等12个小区纳入重点监测范围,相关人员需配合完成"三天两检"等防疫要求。

玉树藏族自治州全域管控
囊谦县香达镇萨玛那社区、青土村、白扎乡全域,以及扎西塘社区、央龙卡社区等6个区域实行分类管理。吉曲乡全域实施交通管制措施,来返人员需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通行。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特别提示
格尔木市黄河路长江宾馆后院等区域划定为临时管控区,相关人员需配合完成7天健康监测。建议来返人员提前通过"浙里办"APP查询目的地防疫政策,规划安全出行路线。

通用防疫要求须知
所有省外来浙返浙人员须落实"落地检"要求,在交通枢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指定地点完成首次核酸检测。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地区来返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低风险地区来返人员完成3天日常健康监测。
建议出行前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风险等级,提前准备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浙期间需严格遵守"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防疫准则,出现发热等症状及时就医并主动报告行程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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