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显成效,养老诈骗无处遁形
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新疆全区上下齐心协力,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管齐下,犹如三把利剑直指养老诈骗的“七寸”。一系列涉老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不仅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更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为进一步发挥案例的警示作用,提升老年群体的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自治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特此公布两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白碱滩区刘某代办社保养老金诈骗案
2018年至2021年间,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的刘某,利用微信朋友圈这一社交平台,大肆转发代办“补缴社保养老金”的虚假信息,吸引了不少老年人的关注。在明知自己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刘某仍以代办社保补缴、补办证书为幌子,对老年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27.64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良好,且已全部退赔被害人财产并缴纳罚金,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此案警示我们,面对“能人”的承诺,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切勿轻信,以免落入“养老陷阱”。
案例二:昌吉市孙某、丁某诈骗案
2020年5月至10月,昌吉市的孙某、丁某在没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冒充医院、社区工作人员,向19名老年人高价推销所谓的“治疗颈椎、腰椎间盘突出”按摩坐垫,非法骗取钱财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同样构成诈骗罪。此案再次提醒我们,面对琳琅满目的“保健品”和“治疗神器”,务必擦亮眼睛,切勿被虚假宣传所迷惑,以免上当受骗。

这两起案例,不仅是对不法分子的有力震慑,更是对广大老年群体的深刻警示。在养老诈骗日益猖獗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应成为自己权益的守护者,提高警惕,增强识骗防骗能力,共同守护好我们的“养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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